关于举办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:
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,传播和普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理念,唤醒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意识,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就业观,经研究决定在全校举办“逐梦职场 预见未来”2023年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。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大赛主题
逐梦职场 预见未来
二、大赛宗旨
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学校关于做好大学生就业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发挥“以赛促学、以赛促教”的积极作用,帮助提升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能力,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就业观,促进大学生高质量充分就业。
三、参赛对象
全体大一、大二学生
四、大赛安排与要求
(一)时间
初赛阶段:即日起至3月25日
1.初赛阶段(即日起至3月25日)
初赛以作品评比形式开展。参赛学生需在3月31日前将个人《职业生涯规划书》(见附件1)电子版(文件命名为“职规书+年级+专业+姓名”)发送至各自辅导员指定邮箱,组织评委对初赛作品进行评选(评选标准可参考附件2),由二级学院评选优秀学生作品参加复赛。
(二)要求
1.各二级学院要注重初赛的宣传和动员工作。为提高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意识,传播和普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理念,二级学院要切实做好初赛的宣传和动员工作,积极组织本院学生参加初赛(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、经济管理学院、机械工程学院参加初赛人数应不少于60人;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、汽车工程学院、数理与光电工程学院、艺术与设计学院、马克思学院、外国语学院应参加初赛人数应不少于40人;汽车工程师学院参加初赛人数应不少于20人)。二级学院初赛应于3月31日前结束,初赛结束后,应及时公示入围复赛选手名单。
2.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复赛的组织和筹备工作。为充分展示学生风貌、激励学生及时做好职业生涯规划,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复赛的组织和筹备工作,要致力于举办一场体现学院专业特色的高质量赛事。二级学院举办复赛过程中,要做好宣传工作,积极营造浓厚的赛事氛围,对于复赛中表现优异的学生要及时予以表彰。4月15日前二级学院应结束复赛,复赛结束后应将有关材料(含初赛宣传材料、初赛参赛情况和初赛结果;复赛宣传材料、复赛参赛情况、复赛方案和复赛结果)报送到经济管理学院代老师处,并推荐1人参加学校决赛。
3.做好决赛的协调和表彰工作。决赛由招生与就业处主办,经济管理学院承办,决赛地点暂定于学校逸夫图书馆报告厅。决赛过程中要严格控制选手比赛时间,确保公平公正。决赛结束后,现场将向获奖学生颁发证书和奖品。